順其天理,善待萬物高一作文

何謂天理?天理即天道 , 而天道即為順應也 。
自地球孕育眾生至今已有46億余載之久 , 魚蝦因江海枯涸而化為走獸 , 走獸因困于樹間而成其飛禽 , 昆蟲因氧缺而縮至盈寸 , 恐龍因極盛而毀于行星 。 故物競天擇 , 適者生存 , 此皆為天道之所為也 。
人類至今方百萬載有余 , 安能逆天道而行?人曾狂言:“吾為萬物之長 , 天地之靈也 。 ”然世間 , 先有萬種生靈 , 而后才有靈長;且萬物各具其能 , 人與虎比 , 無其威猛 , 與鹿比 , 遜其疾馳 , 與牛比 , 弱其體力 , 與鼠比 , 拙其靈巧 , 與禽比 , 又失其翼翅 。 以此而言 , 人又何能居萬物之首?人之于天地者 , 正如滴水之于滄海 , 微塵之于土地 , 何足道哉?
世界之所以平衡至今 , 皆因天道如此 。 魚有萬卵 , 成魚不足十 , 鳥蛋數枚 , 皆成完形 , 是以天有道矣;虎挑弱仔以棄 , 鷹擇強雛以留 , 故虎鷹雄居天地萬載有余 , 獅以弱馬為食 , 豹捕慢羚裹腹 , 此即為物競天擇也 , 萬物因守天道而有今日之盛昌 。
人之初至而今 , 因其逆天理而行 , 作禍多矣 。 欲驅使犬馬而圈養于家 , 使萬千走獸喪林野之風;因一屋之安居而毀萬千樹木 , 使飛禽失卻棲息之所;為謀一皮 , 使百萬生靈棄尸于荒野;圖口舌之享 , 而屠群禽獵百獸;為貪其利 , 則毀萬千物種于須臾 。 此皆不明其理 , 不知其禍也 。
切不可因一已之私利而有損萬物之平衡 , 世無萬物 , 人又何能存于世?萬物失衡則人不日即滅 , 此亦也天道也 。
萬物相克而相生 , 亦是天之道矣 。 兔食草狼捕兔 , 兔雖滅其二三 , 但可得草留 , 草留便可生萬千生機 , 兔亦無裹腹之憂 。 若兔盛則必草衰 , 草衰兔亡 , 狼亦無存矣 。 狼若無存 , 萬物亦受損 。 是故萬物妙在相生 , 人切不可以一已之短識之見而損物于無形 , 人亦為生物鏈之一環 。 適可而止 , 乃謂成熟 , 所謂成熟者 , 不在身之偉 , 體之重 , 壽之長 , 只在心恤萬物 , 物皆須順應天道 , 人亦不可逆 。 思守規 , 行有道 , 方為正理 。
理藏于世間萬物之內 , 性存于生命善念之中 , 心與萬物相系 , 方為理性 。 此所謂善待生命也 , 心有大善方能泛愛萬物 , 善愛己為人之本性 , 善愛萬物則為人之天責也 。 人必宜以愛已之心愛萬物 , 須知雖是愛物 , 亦為愛已 , 唇亡亦齒寒 , 若萬物已滅 , 人以何以存?是故 , 天理雖即物道 , 亦為人道也 。
【順其天理,善待萬物高一作文】人之偉大者 , 寡欲而無為 。 渴則飲 , 饑則食 , 喜則樂 , 悲則泣 , 性與天地相合 , 取物有度 , 不貪一毫 , 放蕩于林野之外 , 逍遙于天地之間 , 乃返璞以歸真 , 恤物以愛已 , 守其天理 , 善其本心 , 通曉天地之道者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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