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01、根據《治理專利工作的部分處理專利糾紛辦法》中規定 , 請求處理專利糾紛的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之日起計算 。所謂得知 , 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確切發現和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 。
【專利侵權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多久?】02、所謂應當得知,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確實不知道其權益已經受到侵害,但根據客觀存在的事實 , 可以推定其應該知道的情況 。如侵權產品的公然銷售和使用;專利公報已將他人申請專利的文件公布等 。

03、在調處的專利糾紛中,大多數情況是以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之日作為時效的起算日 。例如以授權公告日起算 , 由于專利公報公告的法律事實 , 可以作為推定其應當得知的條件 。因此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應當關注專利公報中的信息,及時行使自己的請求權,以免因延誤時效而造成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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