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01、根據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以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對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品的乘客,應當責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

【地鐵安檢與哪些法律有矛盾】02、因此,地鐵的營運部門根據法律的規定設立安檢點是合法的 , 并不與任何的法律相沖突或者說有矛盾 。
03、由于地鐵作為城市軌道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 其具有人流密度大,相對封閉等特點,因此對旅客進行適當的安檢其目的是為了最大程度的保護旅客的乘車安全 。
04、雖然這些安檢在部分人看來可能侵犯了所謂的“個人隱私”,但是安檢時只要安檢人員的操作是合理的,或者并沒有到處宣傳某個人的個人隱私 。那么就不會對乘客的個人隱私造成任何的危害,既然沒有危害又能保護旅客的安全,那么我們當然應該積極的配合安檢 。如果覺得安檢不合理,那么可以向地鐵的營運單位進行建議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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