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鞅變法的有一條重要內容 。就是獎勵耕戰 。立下軍功者 , 獎勵爵位、土地、奴隸等等 。但刑罰比獎勵更重 。商鞅謂之:九刑一賞者王 。戰敗潰逃者,全部處死 。甲士被殺,其屬下十人全部處死 。百夫長被殺,屬下百人全部處死 。統帥被殺,三軍將士全部處死 。

這時 , 有人提出兩種質疑 。
【大秦帝國商鞅之術——大捷不賞,大敗不誅】一、假如秦國六十萬大軍與敵國交戰 。陣亡二十萬,主將戰死 。秦軍潰敗 。依據秦國軍法,其余四十萬人要全部處死 。那秦國主力部隊就全軍覆沒了 。秦國就自取滅亡了 。
二、如果殲敵60萬,平均每個士兵都有斬首 。那就傾國庫之財不足以賞 。
以上兩類極端情況該如何應對?
這時,就有一條特殊的原則——大捷不賞,大敗不誅 。
如:殲滅敵軍六十萬 。不能賞賜每一個立功的將士 。只賞賜極少數立下大功者 。
自己六十萬大軍,主將被殺 , 戰死二十萬 。其余四十萬大軍 。則免死罪 。只處死極少數有重大過錯和責任的將領,以及主將的衛隊 。
其實 , 大捷不賞,大敗不誅的說法不確切 。應當是大捷不盡賞,大敗不盡誅 。
不僅僅秦國,戰國七雄 , 全部遵循這一原則 。這一軍事思想和制度的開創者不是商鞅 。應當是儒家大師吳起 。吳起建立了中國最早的軍事制度,中國最早的職業軍隊 。
商鞅是衛國人 。久居魏國 。他入秦時,帶了一部魏國的法律《法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