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應屆畢業生社保補助申請指南(條件+標準+入口)
申請對象
首次在我市民營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穩定就業或自主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班應屆畢業生(2022年及之后畢業),且符合下列條件:
①已具有我市戶口(含集體戶) , 在泉州轄區內戶籍地與就業創業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無需遷移戶口;
②畢業后首次在我市民營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 在我市同一單位參保連續繳費(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至少3個月,且申請時畢業生仍在崗;
③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應于畢業一年內(以畢業證書簽發時間起算)線上申報 , 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
補貼標準
每人每月以個人實際繳費金額予以補助,最多不超過600元 , 最多發放24個月 , 不與《泉州市進一步強化民營經濟發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試行)》(泉政辦〔2021〕1號)等規定重復享受 。
申報途徑
方式一:網站
登錄“泉州人才港灣”網站
(https://www.qzrcgw.gov.cn/)
方式二:微信小程序
登錄“泉州人才港灣”微信小程序
審核發放
√申報審核
畢業生提交申請信息后,由各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會同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學信網、社保大數據對畢業生證書和社保參保數據進行數據審核,落戶信息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提交同級公安部門進行信息查核 。審核進度信息將及時在“泉州人才港灣”網站“涌泉”行動專欄信息系統反饋 。
√補貼發放
審核符合條件的,經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 , 由各縣(市、區)、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畢業生首月社保補助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 次月及其他月份補助成批統一時間按月發放 。泉州市開發區的申報審核、補助發放工作由泉州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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