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通落實農業農村部第233號公告精神,充沛發揮 “群防群控”作用,有效打擊違抗非洲豬瘟防控相關規定的行為 , 進一步加強全省非洲豬瘟防控工作 , 現將甘肅省畜牧獸醫局受理疫情舉報電話公開如下:
一、舉報電話
省級受理疫情舉報工作由省畜牧獸醫局防疫處盡職,舉報電話:0931—8179095 。
二、舉報內容
存在以下情況導致非洲豬瘟疫情發生或擴散的:
1.養殖場(戶)直接使用餐廚廢棄物(泔水)喂豬;
2.養殖場(戶)發明生豬異常死亡不予報告;
3.未及時報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 , 擅自處理不明緣故死亡的生豬;
4.藏匿、轉移、盜掘已被依法隔離、封存、處理的生豬及其產品;
5.開具虛假檢疫證明、不檢疫就出證、違規出證和違規使用、倒賣產地檢疫證明等動物衛生證章標志;
6.私屠濫宰或屠宰、加工、銷售病死生豬及其產品;
7.生產、銷售、屠宰、加工、貯藏、運輸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及其產品;
8.故意拋棄死豬并創造和傳播養殖場(戶)發生疫情輿論,借機大幅壓低價格收購生豬等方式從事“炒豬”牟取暴利;
9.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防治藥物(包括任何形式的疫苗);
10.其他引發疫情或違抗法定非洲豬瘟防控措施的行為 。
三、相關事項
(一)省畜牧獸醫局成立了5個舉報信息核查督辦工作組,分片區盡職,對重點舉報線索開展核查和專項督辦 。
【甘肅省公布非洲豬瘟疫情舉報電話】(二)各市(州)、縣(市、區)畜牧獸醫(農業農村)部門設立并公開受理舉報電話,盡職對本轄區內舉報線索和問題進行核查 , 對受理的舉報信息要及時派出工作組 , 依照有關技術規范,赴現場進行核實處置 , 客觀公正予以歸重 。
(三)各級畜牧獸醫(農業農村)部門應詳細做好信息管理和報送工作,斷定盡職領導 , 建立健全舉報核查檔案,專人專檔管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