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適用范圍:
此類業務僅適用申請人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繼承、贈予方式取得產權的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裝修或購買商鋪、寫字樓、車位及未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不具備獨立產權的住房不屬于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范圍 。
2、申請人范圍:
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所有人本人和配偶可參與提?。峁┑納矸葜ぜ虢嶧櫓さ男彰⑸矸葜ず怕氳刃畔⒂σ恢?。因婚姻關系變更或死亡等原因導致提取人信息發生變更的 , 申請人應主動伸張權利,向中心辦事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輔助說明,如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死亡公證等 。
【東莞公積金異地購房提取辦理 東莞市公積金異地購房提取】
3、提取額度:
?。?)已辦理房產證的只能提取到房產證出證日期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可超出購房總價 。(2)購買一手商品房,未辦理房產證的購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備案日期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可超出購房總價;沒有備案日期的只能提取到合同簽訂日期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可超出購房總價 。
4、代辦要求:
已辦理提取賬戶綁定或資金轉入已激活的東莞社保卡儲蓄賬戶的申請人可委托他人代辦此類業務 , 代辦人出示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 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委托他人代辦的,委托行為必須經中國內地公證部門公證,辦理時需出示《委托公證書》原件 。否則,需申請人本人到場辦理 。
5、賬戶要求:
提取轉賬賬戶、提取綁定賬戶的條件請參照《提取綁定賬戶指南》 。
6、材料要求:
?。?)所提供的發票地址應與房產證詳細地址一致,發票應有總房價 。(2)提交相關證明的用章應該清晰、完整、無重疊 。(3)購買異地二手房需辦出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才可申請 。(4)購買自住住房需在房款付清后才可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