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在市區(qū)、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的人員 , 就業(yè)參保地不在同一地的人員,是否可以申請引進人才居住證?
不可以 。居住地和就業(yè)參保地不在同一地的不能辦理 。
【杭州人才居住證就業(yè)參保地不是同一地的可以申請嗎?】【拓展消息】
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上辦理的,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申請人不需要再到現場窗口提交材料 。引進人才居住證審核、證件核發(fā)兩項工作采取人社部門、公安機關跨部門聯辦跑零次 。但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平臺申請的需注意:
1.可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上申請的人員 , 限于已按規(guī)定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的對象 , 申請人可以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申請頁面中查詢是否已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
2.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平臺申請時,應選擇居住地所屬的區(qū)、縣(市)人力社保部門辦理事項中對應的“引進人才居住證審核”事項才能辦理 。
《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自簽發(fā)之日起兩年內有效,有效期過后,需要重新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