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陽臨時性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平區、沈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渾南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 , 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629元調整到1719元;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720元調整到1814.5元 。
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386元調整到1476元;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463元調整到1558元 。
執行時間
此標準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執行至疫情結束后三個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