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 南京城鄉基礎養老金調整人群+標準】調整對象
南京市年滿60周歲及以上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人員 。
調整標準
1.從2022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500元調整至530元,每人每月增發30元 。
2.高齡補貼按照現行標準和辦法執行不變:自2019年7月1日起,對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發放高齡補貼 。具體標準為:年滿65(含65,下同)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5元;年滿70不滿75周歲的增發10元;年滿75不滿80周歲的增發20元,80周歲及以上的增發3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