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保障對象:
一、保障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2018年1月1日(含)以后經依法批準,由市、縣、區人民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被征地時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且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戶人均耕地低于0.3畝(含) , 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年滿16周歲(含)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在冊農民,屬于本辦法的保障對象 。被征地農民的年齡以批準同意征地之日為基準日計算 。
二、下列人員不屬于保障對象:
1、已被機關事業單位按規定程序招考招錄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的人員;
2、原根據國家用工計劃經原勞動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為全民所有制或縣以上集體所有制正式職工的人員;
3、土地征收前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征地時已經按政策規定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4、被征地后從村集體重新調劑分配土地且人均耕地超過0.3畝的人員;
【南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對象】5、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納入參保繳費的其他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