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 , 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
2、殘疾證必須是有效期內的證件,且安置期間無斷檔 , 否則斷檔期無法減免殘保金(注:不要把殘疾證上的有效期作為唯一的核實依據,建議在中殘聯官網輸入殘疾證號核實有效性,殘保金審核系統查詢有效期更為保險);
3、 雇用殘疾職工的年齡應在法定年齡范圍內,由于殘保金為當年審核上一年殘保金,因此建議雇傭的殘疾職工年齡不要在臨界點 。建議雇傭年齡范圍:男性:18-58;女性:18-48;
【咸陽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認定標準是什么?】
4、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5、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 , 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 可節省一半成本;
6、一般對雇傭殘疾人的戶籍沒要求,外地的殘疾人也可以 。但是部分地域存在地方保護,因此需要與殘聯確認好,以免安置的殘疾人不符合規則,無法減免殘保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