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國家獎學金獎勵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表現特別優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碩士生每生每次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次30000元 , 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
【江蘇省研究生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是什么 江蘇省研究生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2.學業獎學金獎勵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省屬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獎勵標準和評定辦法由各高校確定 。
3.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資助標準:碩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500元 。
4.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研究生 。資助標準:每年貸款金額不超過16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2年,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國家承擔 。
5.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在研究生教育階段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原士官)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性補償或代償;退役后復學的高校在校研究生,按學年實行減免 。上述情形每生每年均不超過16000元 。
6.“三助”崗位津貼資助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資助內容:高校利用教育撥款、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 , 并提供“三助”津貼,“三助”津貼標準由高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物價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 。
7.學費減免資助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省屬高校全日制殘疾研究生 。資助標準:按其在讀期間實際繳納的學費金額確定 。省財政每生每年最高補助12000元 , 超出部分由學校從提取的事業收入中列支 。
8.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資助對象:對到蘇北基層單位就業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內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 , 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學生的成人高校的應屆畢業生 。資助標準:由政府一次性返還其攻讀最后學歷期間實際繳納的學費,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
9.勤工助學高校研究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 , 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高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 。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 。
10.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 , 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 。入學后,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
11.校內資助學校利用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的資助資金以及社會捐助資金,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應急救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學費減免等校內資助項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