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役軍人逐月領取退役金年限
退役金區分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后兩個階段發放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按照規定逐月發放退役金;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后 , 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等養老保險待遇 , 并繼續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發放終身 。
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 ,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保留當月退役金(含艱苦邊遠地區補助)的一定比例,自下月起按照規定發放終身 。其中,擔任軍官、軍士16年的保留20%,每多1年保留比例增加1%,每少1年保留比例減少1%,保留比例不超過25% 。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區服役且安置在該類地區的,在該類地區每服役1年保留比例再增加1%,最多不超過10% 。
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者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自被錄用、聘用下月起停發退役金,其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轉移接續 。
【退役軍人逐月領取退役金年限】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違法犯罪的 ,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退役金,其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