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需要分情況處理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即社會保險法實施前)
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 2011 年 7 月 1 日及其以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 且繳費年限不足 15 年的參保人員 , 可延長繳費至滿 15 年 。延長繳費滿 5 年時仍不足 15 年的 , 可一次性繳費至滿 15 年,辦理退休手續 , 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
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即社會保險法實施后)
【快退休的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怎么辦】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 ,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 15 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 15 年時辦理退休手續,并從批準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