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市大修自住房屋提取須知
一、提取范圍
可同時提取繳存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
二、提取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
(2)需要大修的自住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
(3)該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屋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房屋安全鑒定書中房屋安全鑒定等級應為C級或D級);
(4)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或分攤到本戶的修繕費用名單、收款憑證) 。
注:《不動產權證書》在配偶名下的須同時提供《結婚證》 。
三、提取時限
以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或分攤到本戶的修繕費用付款憑證的日期為準 , 兩年內可以提?。抑荒芴崛∫淮?。
四、提取額度
繳存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并計算,同一套大修自住房屋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屋大修總價(房屋大修總價以繳存職工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或分攤到本戶的修繕費用付款憑證金額為準) 。
五、其他事項
繳存職工在申請省資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應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 申請省資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后,繳存職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在還款期內,不得以現金方式提取 。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只允許以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方式優先償還省資金中心貸款本息 。
政策來源: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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