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南縣廉租房(公租房)申請需要具備什么條件,具體的申請流程是什么樣的?
一、保障依據 衡南縣2012年至2014年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根據《衡南縣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關于加強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南保安居辦字[2012]7號)文件執行;2015年以后根據《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衡陽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衡政發[2015]7號)文件執行 。
二、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
城鎮低收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具有衡南縣城鎮居民戶口2年以上(含2年) , 且在當地工作或生活 。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縣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
3、在衡南縣行政區域內城鎮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 。
其它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要在本地穩定就業 , 工作1年以上并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
2、在房源所在地無房 。
3、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
【衡南縣廉租房 衡南縣廉租房申請】三、審批程序
(一)城鎮低收入家庭申請公租房流程:
1、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建管所提出申請,鄉鎮建管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社區居委會等單位,采取入戶調查、查檔取證、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人口、住房情況和收入狀況等符合條件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審核意見 , 對初步認定符合申請條件的 , 通知申請人填寫《衡南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聲明及授權》 。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2、鄉鎮建管所在每月18號前 , 根據申請人填寫的《衡南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聲明及授權》及時做好《衡南縣申請住房保障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匯總表》并送往住保辦 。住保辦在每月20號前,將各鄉鎮建管所收集的信息比對資料送縣民政局對申請人家庭人口、住房狀況和收入狀況進行比對核查 。
3、各鄉鎮建管所依據民政局信息比對結果做出審核 , 符合條件的通知申請人填寫《衡南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退回并說明理由。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在申請人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或社區居委會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
4、住保辦應在收到報送的申請材料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書的審批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在衡南縣黨政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公示期滿,無異議,通知抽簽分房,對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的申請人,輪候期不超過3年 。
(二)其他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流程:
1、申請人向住保辦(縣城)或鄉鎮建管所(鄉鎮)提出申請 , 并提交相關資料 , 填寫《衡南縣住房保障申請書》 。
2、住保辦(鄉鎮建管所)在收到報送的申請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 , 予以退回并說明理由;符合條件的 。在衡南縣黨政門戶網上公示 , 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
3、公示期滿,無異議,通知抽簽分房,對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的申請人,輪候期不超過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