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貴州省向基層傾斜的工資政策
對到貴州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 新錄用為公務員的 , 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級別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的縣(市、區)工作的,級別工資高定一檔,在艱苦邊遠一至三類縣(市、區)或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工作的,級別工資高定兩檔;
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 , 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 , 在未列入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市、區)工作的,薪級工資高定一級,在貴州省艱苦邊遠一至三類縣(市、區)或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工作的,薪級工資高定兩級 。
二、貴州省要求
落實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的鄉鎮工作補貼政策,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
三、政策辦理途徑
【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工作的工資傾斜政策】所在機關事業單位落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