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2019年6月3日(含)起在余杭區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并首次繳納社會保險,同時申領時須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滿一年及以上
3.申請人符合申領條件正常連續參保時間段的起始月份須在畢業5年以內(國內高校畢業生以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國(境)外高校畢業生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定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
用人單位條件:
稅收收入繳入余杭區國庫的各類企業和政府管理部門發證的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等其他社會組織
【余杭畢業5年內往屆生生活補貼政策一覽】丨補貼標準
博士研究生5萬元、碩士研究生3萬元、本科畢業生1萬元 。
丨申請流程
1.申請人向所在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用人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后,通過親清在線平臺進行申報,申報時申請人須仍在余杭區用人單位就職 。申請人屬于勞務派遣人員的 , 由實際用工單位進行審核申報,申報時需同時提供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內勞務派遣合同 。
2.申領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時,須在余杭區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滿一年及以上 。
3.審核通過后,進行一次性生活補貼發放 。
溫馨提示(2022年起有調整,面對2022年1月1日起在余杭參保的人員 。如在1月1日前就已經在余杭參保,按上面的政策執行)
? 名稱調整:由原政策的“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名稱調整為“畢業3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 。
? 發放方式:原政策中“連續參保(不含補繳)滿1年”調整為“連續參保(不含補繳)滿3年”后一次性發放 。
? 補貼對象:原政策的補貼對象為“畢業5年內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調整為“畢業3年內博士研究生” 。
? 補貼標準:調整為給予博士研究生一次性3萬元補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