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殘疾人證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
1.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
3.監護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申請智力、精神殘疾人證和未成年人申請時須提供) 。
4.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
【銀川申請殘疾人證需要哪些材料以及注意事項】5.經常居住地殘聯要求的其他材料 。
二、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其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的合法憑證,是殘疾人依法享有國家和地方政府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 。
◆殘疾評定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GB/T26341-2010) 。
◆殘疾人證堅持申領自愿、屬地管理原則 。凡符合殘疾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疾人均可申領殘疾人證 。
◆縣級殘聯負責殘疾人證的申辦受理、核發管理等工作 。
衛健委要督導指定的殘疾評定醫療機構 , 配齊相關檢測儀器設備,配強殘疾評定醫生,認真履行殘疾評定職責 。
◆縣級殘聯和指定的殘疾評定醫療機構應開展集中辦證和上門辦證服務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肢體和精神殘疾人開展上門辦證,其他自愿辦證的殘疾人應進行集中辦證 。
◆殘疾人殘疾狀況變化不再符合殘疾標準或死亡的,發證縣級殘聯應及時將殘疾人證注銷 。
◆殘疾人證只限持證人本人使用,要妥善保管 , 不得轉借他人 。
◆殘疾人證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滿9年后殘疾人可申請換領新的殘疾人證 。
◆凡2018年以前通過目測評定核發的殘疾人證,到期換發須重新進行殘疾評定 。
◆持證殘疾人戶口遷移的,須同時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 。戶口遷移超過半年不辦理殘疾人證遷移的,原發證殘聯經核實后可在系統中標注為凍結狀態 。戶口遷移超過一年仍不辦理殘疾人證遷移的,原發證殘聯經核實后可注銷該殘疾人證 。
◆殘疾人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含)的,縣級殘聯應采取有效方式提醒殘疾人或其家屬重新換領,對于殘疾人證有效期不足1月(含)仍未換證的,應再次以告知書的形式進行提醒 。殘疾人證有效期滿后,應于次月停發“兩項補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