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專門人才引進申報細則
為貫徹落實《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實施方案》,進一步規范專門人才引進報批工作程序,提高人才引進工作效率 , 更好更快兌現專門人才各項補貼,現制定如下申報細則 。
一、適用范圍
自2021年4月1日起 , 由我市市屬企業及在主城區(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注冊且正常納稅的企業從市外引進的,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熟練掌握某一領域技術、技能的人才 。
二、申報對象
現代商務專門人才、科技副總專門人才、副高級及以上退休工程師專門人才、經營管理專門人才、高技能專門人才、其它專門人才 。
三、補貼項目
企業引進的專門人才 , 按照不同條件享受薪酬補助、生活補貼、租房補貼、購房補貼、知識產權專業性服務補貼等 。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
1.申報材料 。按照《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實施方案》(徐委發〔2021〕15號)有關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其中 , 申報購房補貼的,應是在人才引進后首次在徐州市購買普通商品住房 。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還需提供經市住建部門審核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全款發票 , 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普通商品住房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和購房全款發票,購房時間以不動產權證簽發時間為準 。
2.申報流程 。由引才企業或自主創業的專門人才每季度最后五個工作日將申請材料遞交到企業注冊地所在區(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下同)政務服務中心人才服務窗口進行統一申報 。其中,引才企業為市屬企業的,申報材料遞交到市政務服務中心人才服務窗口 。
(二)流轉
屬于市屬企業的,由市政務服務中心人才服務窗口兩個工作日內將材料統一分類流轉至市相關主管部門;
企業注冊地在三個主城區的 , 由相關區政務服務中心人才服務窗口兩個工作日內將材料統一分類流轉至區相關主管部門 。
(三)認定
1.認定單位 。現代商務專門人才由商務局負責認定;經營管理專門人才由工信局負責認定;科技副總專門人才由科技局負責認定;高技能專門人才由人社局負責認定;其它專門人才,有主管部門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認定,無主管部門企業引進的專門人才由工信局負責認定 。
2.認定流程 。市屬企業申報材料由市主管部門直接審核認定加蓋公章后提交至市人社局 。企業注冊地在三個主城區的,由區主管部門初步認定加蓋公章后提交市主管部門再次復審認定,市主管部門復審認定后加蓋公章提交至市人社局 。(區、市兩級認定時間總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四)審核
市人社局根據主管部門的認定意見,復審核定申請人享受補貼項目、金額和發放周期 。根據審核情況 , 對符合條件的提出發放補貼建議名單 。
(五)公示
建議名單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專門人才享受有關待遇 , 并通知申請人辦理彭城英才卡 。
【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專門人才引進申報細則】(六)補貼發放
1.通過“彭城英才卡”發放補貼 。每次發放一個年度的補貼,第二、第三年度的補貼需按照以上流程重新申報后發放 。購房補貼一次性全額發放 。
2.補貼發放期內人才離職但仍在徐州工作的 , 中止補貼,新工作單位符合補貼條件的 , 需要重新提出申請 , 經審核可繼續享受補貼 。補貼發放期內人才調離徐州的 , 補貼資金未領取部分不再發放 。
3.本細則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承擔、同級人社部門發放,市屬企業補貼經費由市級財政全額承擔,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補貼經費由市級財政給予50%的補助 。
五、其他事項
1.申報單位和引進人才在提供相關申報材料時應誠實守信、如實申報 。凡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將取消享受補貼資格,收回已領取補貼資金,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
2.五縣(市)、銅山區、賈汪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 。
3.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
附件下載: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專門人才補貼申請表.docx
徐人社發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專門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申請補貼流程圖.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