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肇慶和老家同時買了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養老保險,可以合并累計嗎?待遇能同時享受嗎?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于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17號)文規定:
【肇慶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養老保險可以合并累計嗎?】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并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對于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并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
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