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空軍招飛簡介
空軍飛行人員是國家的特殊人才和寶貴資源,其招收培養屬國家行為 。招收飛行學員(簡稱招飛)工作,在國家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和軍委政治工作部領導下,由空軍會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教育、公安部門組織實施,納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體系,是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空軍設立招飛局,轄沈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成都7個選拔中心 。1987年空軍自主招飛以來,承擔了空軍和陸航部隊全部招飛任務,除為國家培養選拔航天員外 , 還為海軍航空兵輸送了大批飛行骨干人才,累計招收飛行學員4萬余名 , 較好地滿足了國防建設飛行人才補充需要 。
南京選拔中心主要負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六省(市)招飛工作 。
二、空軍招飛對象
2024年,空軍面向兩類學生招收選拔飛行學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