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放范圍
(一)綠色配送示范通行證:按照蘇州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領導小組核定100%發放 。
(二)新能源通行證:我市注冊登記的純電動新能源貨運機動車100%發放 。
(三) 古城區通行證:
(1)按照蘇州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領導小組文件要求,古城區內使用純電動新能源貨運機動車進行城市配送,專業運輸單位的燃油型貨運機動車禁止駛入 。
(2)注冊登記在古城區內的廠礦企事業等單位(不含專業運輸單位)及個人的核定載質量大于0.99噸小于8噸的貨運機動車、專項作業車100%發放古城區通行證 。
(四)城區通行證:
(1)我市注冊登記的輕微型封閉式貨車100%發放 。
(2)注冊登記在古城區外的工礦企事業單位(不含專業運輸單位)及個人的核定載質量大于0.99噸小于8噸的貨運機動車、專項作業車按車輛總數的50%比例發放城區通行證 。
(3)注冊登記地在東環路、南環東路、南環西路、解放西路、西環路、虎泉路、城北公路(含上述道路)以內區域的專業運輸單位,按車輛總數的50%比例核發城區通行證 。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專業運輸單位按車輛總數20%的比例核發城區通行證 。
(五)臨時通行證:其他貨運機動車因生產生活確需進入禁行區域,可以通過“蘇州交警”微信公眾號申請臨時通行證非蘇州號牌貨運機動車通行證有效期最長7天的 , 蘇州號牌貨運機動車通行證有效期最長一個月 。
(六)工程搶險、生活用品等通行證審核車輛使用性質后發放,菜籃子工程、貨運出租車按照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發放 。危險品、施工車輛通行證通過網上公安局進行審核發放 。
(七)各區的區域、路段通行證由各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按道路實際通行情況發放 。
注解:
(1)專業運輸單位是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普通貨運或普通貨物運輸、貨物專業運輸、貨運代理、貨物裝卸等協助其它企業運送物品的企業和個體戶 。
(2)古城區是指姑蘇區古護城河以內區域 。
(3)禁行區域是指《2010年貨運機動車通行證核發辦法》、《關于加強工業園區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的通告》、《關于加強吳中區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的通告》等通告中禁止貨運機動車、專項作業車通行的區域 。
(4)車輛總數是指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擁有的核定載質量大于0.99噸小于8噸的貨運機動車、專項作業車(不含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運機動車、專項作業車) 。
(5)發放通行證數量是根據通告當日車輛總數和比例進行計算,結果不為整數的只進不舍 , 取整數發放 。
(6)通行證發放辦法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和市交通局運輸管理處負責解釋 。
發放方式
(一)一網通辦 。為了便捷企業申請和管理貨運機動車通行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貨運機動車、專項作業車通行證全部通過“蘇州交警”“蘇州公安局網上辦事一體化平臺” 進行受理、審核和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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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無紙化通行證 。網上辦理成功后,系統將通過申請人手機號碼發送電子通行證 , 駕駛員使用電子通行證通行,公安機關將通過電子圍欄和警務通對貨運機動車進行管理 。因危險品、工程運輸車輛為重點源頭監管車輛,需按照指定的時間、線路通行,仍領取紙質通行證 。
(三)申請方式:
(1)注冊賬戶 。單位注冊需準備單位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均可)、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個人注冊需準備本人身份證原件 , 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
(2)核定比例 。審批人員將按照本通告規定的原則核定申請單位或個人通行證發放比例,并將電子通行證發放至申請人賬戶 。
(3)激活使用 。運輸單位或個人登錄管理系統,完成電子通行證與車輛號牌、駕駛員手機號碼對應管理,初次綁定駕駛員將收到通行證綁定短信通知,如運輸單位或個人可以根據車輛調度情況更換通行證登記的車輛號牌,被取消通行證的駕駛員將收到通行證取消短信通知,新的車輛駕駛員將收到通行證綁定短信通知 。駕駛員可以通過手機號碼登錄系統獲得電子通行證,以便在民警查驗時出示 。不在通行證發放計算基數范圍內的車輛無法進行登記 , 未按照規定登記激活車輛號牌的貨車通行證無效 , 不得使用 。
使用規定
【蘇州貨車通行證辦理指南 蘇州貨車通行證辦理指南下載】(一)申請單位或個人必須完成通行證綁定車輛號牌和駕駛員手機號碼操作,駕駛員需主動出示電子通行證配合民警執勤執法 。
(二)城市快速路、現代大道、星湖街、星港街、環太湖大道、相城大道、太湖路、有軌電車沿線、水源保護地等另有禁行規定的道路禁止通行,對于另有禁止通行規定的道路或區域應咨詢道路或區域管轄交警大隊,取得通行許可后方可通行 。
(三)單位或個人違反規定使用貨車通行證的,將會同其他職能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
其他告知
2021年3月1日起,運輸單位或個人通過“蘇州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中的“微服務”?“掌上辦事”?“交警”?“貨車長期通行證”或通過“蘇州交警”微信公眾號中的“微業務”?“業務辦理” ?“貨車通行證”欄目進行在線注冊 。注冊時需核實單位車輛信息,請申請人提前準備充分 。受理情況會以短信通知的形式告知 , 申請人可在微信公眾號中實時查詢審批狀態并在線留言與審批人員進行溝通 。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 , 申請人可至車輛管理所5號業務樓貨車通行證辦理窗口現場咨詢 。申請單位和個人需對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 , 本年度提出通行證申請后一次發放完畢,多次申請無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