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靈活就業嗎?
答:只要沒有新的用人單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就不屬于失業保險上的“重新就業”,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 。
關于如何判定失業人員是否重新就業的標準問題,國家有專門規定:經辦機構以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為由停發失業保險金時,可以用人單位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標準確定是否重新就業 。
【桂林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靈活就業嗎?】因此,失業人員在打零工期間 , 只要沒有新的用人單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就不屬于失業保險上的“重新就業”,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
也就是說,領金期間可以靈活就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