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生育金領取標準: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
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
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
生育津貼申領時限:
手術或分娩上月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年的,于手術或分娩次月起12個月內,攜帶相關資料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
手術或分娩上月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未滿12個月的,待繳滿12個月次月起1年內 , 攜帶相關資料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 。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后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 , 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
4、一次性補貼
【泰安生育金領取標準 泰安生育金領取標準是多少】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 , 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