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環境管理衛生條例》第三十九條之規定進行處罰:
1、未經批準擅自養犬,由其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置,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干元以下的罰款 , 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五干元以下的罰款;
2、違規飼養大型犬、烈性犬和其他具有攻擊性犬只的,沒收其犬只,并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三干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五干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
【承德不文明養犬罰款多少錢】3、攜帶犬只出戶未栓犬鏈、未清糞便、在規定時間外攜帶犬只出戶或攜帶犬只出入商店、學校、醫院、車站、公交車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導盲犬除外)的,責令改正,并處二百元的罰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