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 。在共同共有關系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 , 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處理】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