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 , 泛指在某一專業的高年級或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有經驗的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學習實際工作經驗,屬于非正式雇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 。實習生可以隨時提出辭職 , 只需要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到日期后就可以離開了 。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 。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實習生簽了實習合同能隨時離開嗎】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