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市殘疾人保障和扶助辦法 東莞市殘疾人保障和扶助辦法實施細則】》》》東莞市殘疾人保障和扶助辦法(一圖讀懂)
如下所示:
圖源:東莞市人民政府網
附則
本辦法所稱低收入殘疾人家庭是指本市戶籍殘疾人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以下 , 并且不得高于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 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本市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 。
本辦法中所涉經費須由市、鎮街(園區)兩級財政分擔的,除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外,具體分擔比例為3:7 。有其他特殊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政策文件規定執行 。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政策文件規定的保障和扶助殘疾人標準高于本辦法的,按其規定執行 。
本辦法由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
本辦法自2022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9日 。
政策來源:東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szfbgs/zcwj/gfxwj/content/post_387606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