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陽職工醫保生育津貼能領幾個月?
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參保女職工,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在下列法定產假期間由領取工資改為享受生育津貼,參保女職工法定產假結束后按規定持相關材料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待遇申報 。
(1)妊娠滿28周以上生產或引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符合《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貼;難產(含剖宮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
(2)妊娠未滿16周流產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妊娠16周流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
【南陽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 南陽職工醫保生育津貼能領幾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