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戶口遷移原則
戶口遷移遵循實際居住、人戶一致的原則 , 以有合法穩定住所并實際居住為基本條件,遵循先家庭戶后集體戶的原則辦理戶口遷移 。公民在本市有多處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按照本人意愿選擇一個辦理戶口遷移,一個住址只能登記一個家庭戶 。
戶籍辦理流程【呼和浩特城鎮落戶辦理流程 呼和浩特市落戶流程】
(一)自治區外戶籍遷入呼和浩特市
落戶人或接收人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落戶 , 審核通過后,由派出所簽發《準予遷入證明》,落戶人持《準予遷入證明》向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 持《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 。選擇“跨省通辦”模式的 , 直接到遷入地直接辦理戶口遷移 , 群眾無需提供《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 。
(二)自治區內戶籍遷入呼和浩特市
落戶人或接收人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落戶,審核通過后,由派出所通過自治區“一站式”戶籍遷移系統受理業務 , 戶口遷入地派出所在遷出地公安機關審核通過后完成戶籍遷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