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在天津沒有房子可以辦理居住證嗎?
答:可以沒有個人住房 。申請人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 , 來津居住半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即可申請居住證 。
辦理地點
需要申領居住證的 , 由個人到現居住地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辦理,或者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 , 可以由監護人或者受托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或者受托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證明 。
申領居住證時 , 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近期證件照片;
(二)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
合法居所證明包括: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或者與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產權證》 , 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協議 。
(3)借住在天津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產權證》復印件,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復印件,以及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確認書;
(4)居住在單位(學校)內部的,提供單位組織機構證明文件(副本)復印件;
(5)其他合法居所證明 。
(四)在津就業、就學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天津有房怎么辦居住證 在天津沒有房子可以辦理居住證嗎】(五)其他證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