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網上申領小小程序上線應用工作通知》(粵衛辦婦幼涵【2020】26號)要求,2021年7月1日起,全省機構內分娩出生的醫學證明首次簽發均需要網上申辦 。
也就是說:2021年7月1號后辦理小寶寶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一定要網上預約后才能現場辦理,不預約不辦理 。該辦理方式僅適用于在助產機構外分娩的孩子,如在助產機構內分娩(包含使用虛假姓名住院分娩或使用虛假身份信息辦理過出生證),可憑親子鑒定在原分娩機構進行更換《出生醫學證明》,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及罰款 。如在助產機構內分娩卻申請辦理機構外分娩《出生醫學證明》,一經查出 , 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東莞助產機構外分娩孩子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指引】
一、簽發對象
1.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未簽發過出生醫學證明者;
2. 父母雙方至少一方是東莞市戶籍,且孩子擬落戶于本市;
3. 親子鑒定結果顯示父母親與孩子具有親子關系 。
4. 簽發對象須同時滿足以上條件方可申請辦理機構外分娩《出生醫學證明》 。
二、提交材料
1. 親子鑒定原件
2. 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 新生兒父母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4. 親子關系聲明
5. 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
6. 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
其中4-6項須在出生證辦公室現場領取表格填寫
三、辦理時間
逢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注意事項
1. 如小孩已于外地入戶,現擬重新在本市入戶,建議先注銷原戶籍再申請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 否則將無法在本市入戶(可進行戶口遷移的除外);
2. 辦理機構外分娩《出生醫學證明》需父母親本人到場申請,不得代辦;
3. 《出生醫學證明》默認領證人為母親,如需委托父親或他人領?。匭朐詘熘と嗽貝μ钚礎段惺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