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假的起算時間是: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 , 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 , 年休假15天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 , 年休假15天 。
【年假的起算時間是怎樣的 年假是什么時候算起的】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