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西省直公積金貸款對象和條件
(一)貸款對象
1、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繳存人申請貸款前,應已按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并在申請貸款時繳存狀態正常 。符合上述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的繳存人,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 , 可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
2、單位未按規定足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即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 ,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低于上一年度西安市政府規定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由所在單位先將全部職工繳存基數調整為規定標準 , 并補繳當年全部少繳款項后,方可申請貸款 。繳存基數調整后單位正常繳存延續三個月,省中心再辦理貸款放款手續 。
(二)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有穩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提供省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4、購買住房的,須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并已支付不低于規定比例的首期購房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須具有建設、規劃、土地管理等部門批準的文件,能夠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籌資金 。購買二手房的還需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
5、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陜西省直公積金貸款對象和條件 陜西省省直公積金貸款政策】6、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