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指南
補貼條件:
1.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及協作地區的脫貧人口,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勞動合同不作時間要求 , 下同) 。
2.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補貼標準: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 。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 , 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
應提交材料:符合條件人員的基本身份類證明,勞動合同(有條件的地區可改為核驗就業登記信息,下同) 。
應核驗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就業困難人員身份信息;脫貧人口信息(以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時核驗) ;單位登記信息 。
【茂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指南】申請程序:補貼對象原則上應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上季度(或半年)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 。首次補貼申請應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