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人員退休當年能否享有年休假?
答:《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514號)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 , 可按照累計工作時間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 , 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
【臨沂退休人員退休當年能否享有年休假?】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 , 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于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定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