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江公租房租賃管理準則:
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原則上為3年,最長不得超過5年 。
二、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員對其所租住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權、處分權,占有權和使用權不得轉讓 。禁止轉租、轉借、閑置、轉讓、抵押和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禁止加層、改建、擴建和擅自二次裝修;禁止破壞住房結構和損害設施設備 。
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員應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附屬設施損壞的 , 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
三、承租人應當按時交納租金及在租賃期間使用的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和物業管理等所產生的費用 。
四、租賃合同期滿確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重新申請,住房建設管理部門或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審核后應當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20日 。
通過審核公示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不成立的,申請人可以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
經審核不再符合條件的 , 應當在原租賃合同期限屆滿之日 , 收回公租房 。
承租公租房的外來務工人員發生變化時,申請單位應當及時向住房建設管理部門或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報告 。
五、公租房承租人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住房建設管理部門或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應當根據合同約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公租房:
(一)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的;
(二)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三)擅自互換、出借、轉租、抵押公租房的;
(四)將公租房用于經營性用途或者改變使用功能的;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租賃的公租房嚴重毀損的;
(六)家庭資產凈值(含存款、股票基金等)超過規定數額或者經審核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其他違法、違約情形 。
六、公租房租賃實行不定期的資格核查制度:
(一)住房建設、民政等相關部門對已經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所申報的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及住房變動等情況進行不定期資格核查,每年至少一次 。
(二)資格核查后仍符合公租房租賃條件,但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及住房條件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在核查后的下一個月起,根據承租人的變動情況 , 按規定重新確定租金標準 。
(三)住房建設管理部門負責對承租公租房的外來務工人員的經濟收入和住房變化情況進行資格年度核查,其所在單位應當主動向當地住房建設管理部門提交材料,配合做好年度資格核查工作 。
七、租賃期間,當承租人發生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住房建設管理部門或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應當自收到解除租賃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內搬遷 , 并辦理相關手續:
有正當理由無法按期搬遷的,可以申請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延長租住期 。延長租住期內,按照同期同區域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收取租金 。
【陽江公租房去哪里申請 陽江公租房以后是自己的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搬遷的,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應當責令其搬遷,承租人拒不執行的 , 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按照同期同區域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的2倍收取租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