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體規定
第十六條第一款:“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從業資格注冊后,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 。”第十八條:“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申請從業資格注冊或者延續注冊的,到發證機關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注冊 。個體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自己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持其從業資格證及車輛運營證申請注冊 。”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的注冊,通過出租汽車經營者向發證機關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完成 。”
二、在線申報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注冊
三、受理條件
取得巡游車或網絡預約車駕駛員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從業資格注冊后,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 。
四、辦理流程
五、材料目錄
道路運輸證(僅個體經營者提供)(原件1份)
駕駛員與出租汽車經營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經營合同(個體經營者不要提供)(原件1份,紙質)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注冊登記表》(原件1份 , 紙質)
【濟寧網約車駕駛員資格證注冊流程 濟寧網約車駕駛員資格證怎么辦理】從業資格證(原件1份,復印件1份,紙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