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銜接如下:
中斷繳費與待遇享受
參保單位因故中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 , 自中斷繳費的次月起暫停支付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單位從補齊欠費和滯納金的次月起,恢復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 , 只計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 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
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的參照此規定執行 , 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設置3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繳費當
擴展閱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與待遇享受
參保職工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至轉出地繳費之月底 。
參保職工自轉出地辦理減員當月起,3個月內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并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自參保繳費的當月起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轉入地按規定支付其補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3個月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并參保繳費的,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只計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
【聊城職工醫保斷繳了會怎么樣】靈活就業人員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按照以上規定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