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新生兒落戶辦理時限如下:
一、相關法律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嬰兒須在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申報出生登記 。
2、婚生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戶,憑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戶口簿》,到派出所窗口直接辦理 。
二、新生入戶手續及相關的材料如下:
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或是父和母單方的戶口簿. 主要是看新生兒要隨父還是隨母.
4、其他相關材料 。如:父母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如果當地派出所需要,還要入戶父或母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是居委會的證明. 沒有居委會的,可到村委會開證明也可以.
5、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 。
6、以上所有資料的復印件.具備了以上的所有材料,就可以到父親或是母親的戶口一方派出所落戶就可以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聊城新生兒落戶辦理期限是多久 新生兒戶口辦理期限是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