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1、補貼對象在季后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8日至最后1日前向單位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季后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審核、復核;
3、符合補貼條件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于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
>>>
【申請期限】
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等)之日起1年內提出 。
正在享受補貼的補貼對象,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未按申請周期申請補貼的,不再受理 。
【廣州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怎么申請 廣州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補貼辦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