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修訂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延長產假 。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難產的或生育多胞胎的,產假可以疊加享受 。
【江蘇產假158天什么時候開始實施休息 江蘇產假158天什么時候開始實施】女方尚在原規定產假期間的,可以按照《江蘇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2022年2月10日印發)規定享受產假達到158天 。延長產假從2022年2月10日《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