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別說明:黃埔區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政策已經不再實施(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17日起的申請則依據“新入戶獎勵”政策相關要求提交申請 。
新入戶獎勵為一次性發放 , 補貼標準如下: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5萬元;
(二)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 , 或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3萬元;
(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萬元 。
申請新入戶獎勵的對象為入戶黃埔區且屬于首次入戶廣州市并在黃埔區企業或從事科技創新及服務的各類機構工作的人才 。
從事科技創新及服務的各類機構是指與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簽訂共建協議的重大創新平臺、新型研發機構、科研院所和科技創新服務機構 。
【黃埔區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政策文件 黃埔區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