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須本人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
2、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準后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并負責制作證件;
3、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后的2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4、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
溫馨提示:
1.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宿遷臨時身份證辦理需要本人去嗎 宿遷臨時身份證辦理需要本人去嗎現在】2.自2019年1月1日起,宿遷市范圍內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申領業務全市通辦,本市公民可以到宿遷市范圍內任一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申領居民身份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