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車的朋友應該都知道,有交通違法記錄的時候,一般都帶駕駛證、行駛證去違法處理中心處理就可以了 。不過您知道嗎? 10月1日起,在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時,除了帶上駕駛證、行駛證之外,您必須還得帶上另外一張證 。
2017年10月1日起,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啟用二代身份證讀卡器 。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時,除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之外,還必須同時攜帶二代身份證,通過二代身份證讀卡器讀取您的身份信息后方可辦理業務 。
關于這則新規,你可能有以下問題要問:
【漯河2017處理交通違章需要攜帶哪些材料】帶身份證的復印件可以處理嗎?
不能,處理交通違法時,首先要將二代身份證原件放置在身份證讀卡器上 , 確認當事人的身份,并與駕駛證和行駛證的信息核對之后,才能處理 。這項規定的實施,主要是為了打擊冒用他人信息違法行為,保障合法證照持有人利益和信息安全 。
駕駛證身份證丟失,會不會有人拿著去冒用?
在處理交通違法時,需要核對前來處理的當事人頭像與駕駛證、身份證上的是否相符,如果發現來的不是本人,不會予以辦理 。蜀黍建議您駕駛證丟失后要及時到當地車管所進行補證 。交通違法只有駕駛證本人才能處理,不能代辦 。
開著朋友的車交通違法了,車輛登記在朋友名下,我可以去處理么?
當然可以,交通違法的處理原則就是:誰違法,誰處理 。還要提醒您:您如果持有的是無效二代身份證(超過有效期),設備也無法正常讀取信息的,將不能辦理車輛交通違法業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