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養老金計算公式全省統一,具體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累計繳費年限滿40年和42年是有區別的:
一、1995年10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參保人員 , 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勞動保障部門批準辦理退休手續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參保人員退休時所在設區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數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所在設區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吉安社保的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社保如何算退休金】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所在設區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繳費工資平均指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規定執行 。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二、1995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 , 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參保人員,在按上述辦法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為參保人員退休時所在設區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繳費工資平均指數、1995年9月30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和計發系數的連乘積,計發系數為1.1% 。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所在設區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繳費工資平均指數×參保人員1995年9月30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