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安市婚姻登記處關于5月20日辦理婚姻登記的通告】南安市婚姻登記處關于5月20日辦理婚姻登記的通告
各位婚姻登記當事人:
一年一度“5.20”為婚姻登記高峰日,婚姻登記處是人員聚集的場所,我們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且有序登記,盡量滿足婚姻當事人特殊日期辦理登記的需求,當日實行錯峰登記,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預約方式
關注微信公眾號“南安行政服務中心” , 點擊【微服務】—【辦事預約】—【我要預約】—【一樓】—【婚姻登記中心】—【綜合業務】進行預約 , 最早可提前5個工作日進行預約 。
未事先預約的當事人 , 請另擇日期辦理,如特殊情況確需當天辦理,將視現場人員情況適當安排錯峰登記 。
二、辦公地址
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A6區 , 咨詢電話:86350081.
三、特別提示
(一)請各位婚姻當事人到達登記現場后規范佩戴口罩,需符合福建健康碼綠碼、行程碼不帶*且體溫不高于37.2℃,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二)一對當事人只需一方預約一個號即可,按照預約時間提前20分鐘到達現場;
(三)內地居民間辦理結婚登記注意事項: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 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福建省內跨地區結婚通辦的還應提供省內一方在南的有效居住證 。(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無法提供戶口簿首頁原件的,可以提供加蓋戶口簿保管單位公章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 。)
注*: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 。不一致的 , 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
(四)登記高峰日業務量多,為節省您的時間 , 當事人可提前自行復印好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 , 身份證、戶口本各一份,示例如下:
目前疫情尚未完全解除,在此倡議新人們不扎堆登記,只要感情好,天天都是好日子!
南安市婚姻登記處
2022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