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 。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fā)證時間為準的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于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 業(yè)主現(xiàn)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 , 但出售后業(yè)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xù)即可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guī)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 。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yè)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
【經濟適用房能賣嗎 深圳經濟適用房能賣嗎】
